【馮永業涉貪】律師形容馮永業陳婉玉儼如夫妻 分享資產屬正常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6/18 17:25

分享:

分享:

被告陳婉玉。(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受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元利益案,案件今於區域法院續審。陳一方於結案陳詞中,將與馮之間的愛情故事娓娓道來,並形容兩人親密如夫妻,因此分享資產亦屬正常。

代表次被告陳婉玉(62歲)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於結案陳詞中提及,陳與首被告馮永業(55歲)之間的愛情故事。陳詞又指,陳經歷了一段不幸的婚姻,承受了被遺棄的重擊,陳自然變得十分脆弱,當她遇上這種真誠和真實的感情,可想而知她是如何在這種愛情中掙扎,而為了維持和馮的關係,她必定背負著無法想像的罪惡感。代表律師直指,沒有名分的感情,毫無安全感,或許是陳未有向馮追討51萬元背後的原因。

代表律師又提及,不爭議的是兩名被告的確是親密如夫妻,陳與前夫離婚之時,正好就是馮開始帶她去睇樓和涉案51萬元訂金出現的時間,「試問剛經歷離婚又重投愛河的陳小姐,又怎會有心情賄賂官員呢?」

辯方又指,兩名被告之間的關係本身已經能完全解釋涉案雍景臺單位臨時訂金的性質,「有名分的未必比無名份的親密,有時有名分的反而互相猜度,無名份反而如膠似漆,同床異夢的比比皆是。」辯方認為本案中印證兩名被告情侶關係的證據可謂多不勝數,控方亦沒有作出挑戰。辯方指兩人根本是隱密的兩夫妻,因此兩夫婦分享資產並無分別。

辯方直指,從證據可見陳當時糾纏在感情瓜葛中,「並不奢望有什麼名分,只是覺得能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其他的都不重要。」